序号 |
名称 |
内 容 |
1 |
比选人 |
名 称: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 地 址: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凤龙路999号 联系人:范志强 电 话:023-61162883 邮箱:cytjb99@163.com |
2 |
项目名称 |
慢生活庄园及其配套项目 |
3 |
建设地点 |
永川区乐和乐都步行区内 |
4 |
勘察规模 |
对乐和乐都慢生活庄园及其配套项目进行地质勘察,勘察区域约30亩,预计布孔30个,预计平均孔深约15m,预计总勘察工程量约450m。 |
5 |
资金来源和 落实情况 |
自筹,已落实。 |
6 |
比选范围 |
本项目综合单价。 |
7 |
计划工期 |
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外业勘察完毕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提交审核合格的勘察报告。 |
8 |
质量要求 |
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,并达到合格标准。 |
9 |
竞选人资质条件、能力和信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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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资格后审,竞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: 1.资质条件、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(1)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。 (2)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。 (3)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(单位无也可不提供)。 2.信誉要求 竞选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各竞选人应当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,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,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;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比选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。 注:信用查询记录只针对竞选人本身,竞选人的其他分、子公司的信用记录不作为竞选人的信用记录。 3.其他要求 (1)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竞选文件中竞选报价函中明确,若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更换,竞选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。 (2)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竞选人本单位职工。竞选人须提供竞选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 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(聘用退休人员除外)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人员证明等资料。否则,将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。 |
10 |
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 |
不接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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踏勘现场 |
不组织 |
12 |
分包 |
不允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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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相关信息获取 |
比选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比选开始时间止,各竞选人应随时关注“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官方网站(http://www.leheledu.com/)”发布的有关本比选项目的补遗(澄清)文件等一切信息。无论竞选人下载与否,均视为竞选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比选的所有事宜。 |
14 |
竞选报价 |
1.最高限价(预算)与计价原则 本项目最高综合单价限价为160元/m(增值税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,增值税税率为 6 %),该最高综合单价包含:设备进出场费、税费、管理费、见证费、审查费等一切费用。 2.竞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下浮比例进行竞选报价,竞选人报结算含税综合单价,该综合单价下浮值不低于3%。竞选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、现场情况,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、市场行情自主填报下浮比例。 |
15 |
比选有效期 |
90 日历天(从提交竞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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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选文件的组成 |
封面 (一)竞选报价函 (二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(三)授权委托书 (四)信誉声明(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)
(五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(复印件,并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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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选时间和 地点 |
比选时间: 2020 年 5 月 26 日 09 时 20 分(北京时间) 比选地点: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开标室(具体当日通知) 贵司是否愿意参与投标竞价,请在 2020 年 5 月 25 日 12时00分前(北京时间)进行书面回复(格式附后),交比选人联系人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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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款支付 |
本工程完成的工作量在50%以内时,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(合同额)的50%;完成的工作量100%时,完成竣工结算,并提交勘察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,则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(结算价)的100%。其中勘察报告审查费和勘察外业见证费由乙方支付,中标综合单价包含该款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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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审办法 |
投标资料经比选人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,以综合单价报价最低者中标。注:若出现竞选人报价相同的,现场进行抽签确定。 |
20 |
中标的综合单价×实际收方米数=最终结算价 |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YzVH4Jv8g6ZlwAIVW1_3Jw
提取码:zvy9